@LiuZhongjing

完全不對。

大蜀民國國軍未經命令,屠殺和搶劫中國恐怖份子,才是違紀事件。

我國人民自發地屠殺和搶劫中國恐怖份子,就不是違紀事件。#時與勢都在大蜀民國一邊

南京事件大部分也不是違紀事件,而是當地犯罪分子利用治安混亂時期,為自己的利益實施的刑事犯罪活動,跟交戰雙方都沒有關係。拉貝日記提到很多道聽途說性質的傳聞,但他作為安全區負責人,正式向日軍提出的指控只有四十九例。道聽途說和可能的證據之間,差別就有這麼大。

南京事件還包括很多事後添加,當時不存在,隨著時間越來越多的材料。例如谷壽夫審判的李秀英和習近平親自推出的夏淑琴,都是事後口述歷史,材料越來越多。最初只有美國醫生的治療報告和美國攝影師的照片,受害者和罪犯的身份都不清楚,甚至有難民流民作案的嫌疑,時隔多年以後,國民黨發明了李秀英,共產黨發明了夏淑琴,原因只是她們的年齡比較接近病歷和照片的無名受害者,但一旦進入法醫學的細節,例如傷口的數量位置型態之類,矛盾百出的狀態就越來越嚴重。很可能是因為後期的發明跟前期和原始證據矛盾,發明越多矛盾越多。如果真實情況是病歷和照片的受害者一直沒有找到,或者找到以後證明罪犯是本地流氓或國民黨潰兵之類,只好另外訓練合乎需要的群眾演員,絲毫不會令人意外。

依靠這樣的證據給谷壽夫定罪,就像根據沖繩島一起身份不明的強姦案,給駐日美軍總司令定罪,並把沖繩大屠殺寫進歷史教科書一樣荒謬。#南京違紀事件

其他違紀事件是否存在同樣的大規模偽造,當然要看具體證據。司法都是個案處理的,哪有一個案件做偽證,就可以推定所有案件都一樣的道理。

當然如果根據人格完整性的經驗,推定中國人發明的歷史到處都有捏造,就是一個廉價七成正確的常識了,跟具體指證中國人的偽證罪也沒有任何衝突,只是普通人健全常識和專家工作的正常差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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