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篙灣 啟德的集中營以西方標準是侵犯人權(感染疾病送進集中營顯然不合理)

香港警察在無合理懷疑,無證據的情況下,查身份證,搜身,問問問,不答他問題還用粗口罵人,以西方標準也是犯法的(無合理懷疑,無證據的情況下騷擾公民)

有鑑於香港數百年殖民地傳統,殖民地常見壓制人權,剝奪殖民地居民政治權利等情況,政府權力過大壓制人權好像也相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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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包攬訴訟和集體訴訟不合法。香港警察在殖民地居民耳邊咆哮及用強力電筒照耀殖民地居民眼睛是合法的,反過來,殖民地居民在警察耳邊大聲說話,吹口哨,用電筒或閃光燈閃殖民地警察的眼睛,即構成襲警

殖民地警察拘留殖民地居民,後不予起訴釋放,完全不需負責。美國則要賠償(證據不足拘留公民,濫捕)

若干年前晚間行過南區鄉村俱樂部,取出手機拍照,恰巧有警車途經,警車即時停下並被查身份證,搜身,問問問,美國則是 所謂「憲法守望者」

最近新聞台灣禁止香港公務員入境,包括紀律部隊及警察,網上辦理入台證需填寫職業,填了是特區政府僱員即無法辦理入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