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客观经济规律”并不必然存在。以前学习经济学的时候,老师说,经济学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没有私有制就没有经济学。
我花了大半生去理解这句话,现在懂了:
经济学的开启是因为亚当斯密希望告诉国王,如果你的王国要富有 ,你必须让经济这只无形的手去操作市场,而不是你来规定市场该怎么做。
这个前提假设是,国家是国王的,国王是私家(无论贫富),因此,私家总是希望增进自己的利益,于是,当主观上的控制实际上起到反作用的时候,国王会愿意改。这就有了“客观“规律,因为主观指的是国王。
但是,客观规律基于:1.国王以增进自己的财富为目的而不以破坏市场和故意让王国所有其他人失去自身财产为目的,中国情况不同,中国的根本”治国“理念是——让民穷到无法顾及任何其他事;2.国王有自己的个人产权,而这同时意味着所有其他个人也都有明确的私人的产权,所以,国王的产权得到保障的时候,其实同样的产权私有的概念也适用于所有其他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才 有了”客观“经济规律。
换句话说,经济规律首先要有明确的产权概念,也就是产权保护;其次,要不以穷兵黩武的方式为常态,类似于今天的70%阿富汗人处于接近饿死的状态,一帮塔利班却还是理所当然地当那个民族的领导人,还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