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我要讲一个我自己的故事。

早年在深镇,我有个参股的公司跟某个建筑设计业的牛逼公司有过业务往来,有几笔货款一直没收回来,金额不大,加起来也就七八万,催了无数回,总是找各种借口拖延,也有别的被拖欠的供应商老板跟我提过,给某个高管送钱就可以正常结款,恰好这个公司老板我有点熟,我知道这个高管是老板的小情人,这是私德,跟拖欠货款没关系,我只是个小股东,也不方便为这点小钱跟人撕破脸。

律师态度很明确,起诉,公司当然就同意了,律师开始准备材料。

就这个节骨眼上我听说这家公司有计划IPO,我就喊停了律师的工作,又等了半年,一个我带过的徒弟告诉我他在给这家公司做上市辅导,我跟他说,辅导期临近结束告诉我一声。就这样,我成功在他们提交审核的前几天,提交了起诉书。

很快被告公司的律师联系我公司律师要求撤诉,我连本带利给公司要回来20万。虽然我只是个小股东,但是很多公司都喜欢吸纳我这种有资源的投资人。而站在我的对立面就没那么幸运了,虽然我公司撤诉了,他们的IPO也还是没有通过,有问题的公司不会只在一个地方出问题。

而有问题的公司/人,在特定的语境下其实就是每一个公司/人,在特定的时期,为了避免引起更大的损失,主动付出一笔封口费来平息舆论,于理于法都没有值得指摘的地方,即使川普嫖了哪个艳星,交易也已经完成了,事后又额外拿出一大笔钱来封口,对艳星而言也没有扩大损失对吗?如果没嫖呢?

针对川普的司法行动是关于动用竞选资金来支付封口费,跟支付封口费的原因没什么关系。 nostr:nevent1qqs8s60mf5lhfp29ttn026n64lxunzderuqvur9smrpk7kwmvdlkzcszyqltk6w5zykkqlamwnm63u54vaff7mgwdkt3gav869xpxjgm7e33gqa78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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