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ertarian 'National' Anthem
#### 政治问题本质上是教育问题——在文盲居多的国家不可能建立民主政治
(摘自:米塞斯《全能政府》,可二译本)
关于“普鲁士宪法冲突”的译者(可二)注:
1858年威廉王子出任摄政王,当年11月的普鲁士议会选举中,保守派在众议院仅获得47席,老自由派却获得了195席,从而在众议院中占据了多数优势。这意味着,普鲁士政府推行相关政策时,必须面对众议院中自由派多数的挑战。1860年2月,新任国防大臣冯·鲁恩将军在军队实际上已经扩军完成后,向议会提出军队改革草案(改革内容就是本书上一节的内容)。该方案不但是先斩后奏,而且会极大地扩大财政开支(意味着要增加税收,增加人民负担)和增强王权。众议院自由派决定利用手中的预算权阻止军队改革,争取议会对军队的控制权。他们拒绝批准增加预算。于是围绕军队改革问题,普鲁士政府与议会之间出现了长达数年之久的冲突。史称“普鲁士宪法冲突”。
随着冲突的激化,自由派及其后来分化出来的进步党,不但抵制军队改革,而且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政府必须实现预算专业化,使之无法利用其他预算补充军队改革所需开支。面对议会的反对,国王和政府并不准备屈服,坚持认为只有国王才有权决定军队的组成,议会的职能只是表决通过所需预算,因此国王转而试图通过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来寻找突破口。但1862年春天的新选举中,保守派席位进一步下降到12个,反对派席位却增加到284个,其中进步党议席上升到133个。普鲁士国家政治陷入危机之中。鉴于自由派不愿让步,绝望中的威廉一世在1862年9月已经考虑让位给儿子。这时,鲁恩将军力荐其密友、普鲁士驻法公使俾斯麦出任首相,开启了著名的俾斯麦时代。
进步党人——普鲁士下院(众议院)的自由主义者这样称呼自己的政党——强烈反对军改。下院一再投票反对这项议案及其预算。国王腓特烈•威廉四世如今已去世,威廉一世(译注:威廉一世,Wilhelm I(1797年3月—1888年3月),全名威廉·腓特烈·路德维希(Wilhelm Friedrich Ludwig),普鲁士国王(1861年1月2日—1888年3月9日),1871年1月18日就任德意志帝国第一任皇帝。他死后,因为统一了德意志,被其孙威廉二世尊为大帝,号称“威廉大帝”。)继承了王位,他解散了议会,但是选举人(the elector)(译注:the elector,是指有投票权的人。米塞斯这里没有用voter(选民)是非常严谨的。因为此时普鲁士虽然有宪法和议会,但是并不是普选制度,上院不是选举产生,下院是基于纳税额的比例分配选举权重。)让进步党重新成为议会多数党。国王和大臣们无法打破立法机构的反对。但是,在没有宪法支持和议会同意的情况下,他们继续坚持和推进自己的计划。他们率领新军参加了两次战役,1864年击败了丹麦、1866年击败了奥地利。直到吞并了汉诺威王国,黑森选侯国领地,拿骚、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公国和法兰克福自由城之后,直到普鲁士建立了对北德意志所有邦国的霸权,并与南德意志那些也臣服于霍亨索伦家族的诸邦国缔结了军事合约之后,普鲁士议会才屈服。进步党分裂了,该党某些前党员支持政府。因此,国王获得了多数票。下院投票豁免了政府的违宪行为,后来又批准了下院反对了六年的所有政策和支出。这场巨大的宪法冲突的结果是,国王全面成功和自由主义被彻底击败。
一个众议院代表团向国王提交了一份答复,为国王在新一届议会开幕式上发表王室演讲提供通融,当时,国王傲慢地宣布,过去数年之所为是他的职责所在,如果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今后他也将以同样的方式行事。但是,在冲突过程中,国王曾不止一次感到绝望。1862年,他看不到击败人民的抵抗的任何希望,并准备退位。冯•鲁恩将军敦促他最后一次尝试任命俾斯麦(Bismarck)为总理。俾斯麦当时是拿破仑三世宫廷的普鲁士驻法大使,他匆匆从巴黎赶回。俾斯麦发现,国王“疲惫不堪、沮丧、气馁”。当俾斯麦试图解释自己对政治形势的见解时,威廉国王打断道:“我完全知道这一切会如何收场。就在这,从窗口往外看,就在这个剧院广场上,人们先会砍掉你的脑袋,随后就轮到我。”给颤抖的霍亨索伦家族鼓气,是俾斯麦的一项艰难工作。但最终,俾斯麦对外宣告:“我的话激发了国王的军国荣誉感,他明白自己身为统率者,有责任誓死保卫自己的岗位。”(原注:俾斯麦《思考与回忆(Gedanken und Erinnerungen )》(new ed. Stuttgart, 1922),第一章第325页后。)
比国王更害怕的是皇后、王子和许多将军。英国女王的长女嫁给了普鲁士王储,维多利亚女王为她的处境彻夜难眠。路易十六和玛丽·安托马内特(Marie Antoinette)皇后的阴魂在柏林皇宫幽灵般出没。(译注:法国皇帝和皇后,他们在法国大革命中被处决。)
然而,所有这些担心都没有根据。进步党人没有冒险发动新的革命,如果冒险的话,他们一定会失败。
这些十八世纪60年代饱受折磨的德意志自由主义者,这些勤学之士,这些饱读哲学、热爱音乐和诗歌的人们,非常清楚1848年剧变为何会失败。他们知道,在一个仍有数百万人受迷信、粗鄙和文盲束缚的国家里,他们无法建立平民政府。政治问题本质上是教育问题。自由主义和民主的最终胜利毋庸置疑,议会治理的趋势无可阻挡。但是,只有当给国王充当忠实兵源的阶层受到启蒙,从而转变为自由主义观念的支持者时,自由主义的胜利才可能实现。到那时,无须血流成河,国王将被迫投降,议会将掌握最高权力。
只要有可能,自由主义者就决心使德意志人民免受革命和内战的恐怖。他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自己会完全控制普鲁士。他们只需要耐心等待。
注
可二先生的译本因众所周知的原因尚未出版,如需电子版可添加公众号“可二碎碎念”向他索取。可二的译本添加了海量的译者注释;对米塞斯知识广度和深度稍有了解的读者应该很清楚,这样数量庞大的注解意味着什么。
#### 米塞斯 | 国家与政府——《自由主义》第一章(7)(风灵译)
原创 风灵之声 风灵
作者:米塞斯
翻译:风灵
译者注:本书为米塞斯1927年出版的《自由主义》。首版为德文版,后于1962年翻译为英文,改名为《自由与繁荣的国度》,1985年英文版再版,重新改回《自由主义》(古典意义)。
第一章 自由主义政策的基础
7 国家与政府
遵守道德法则符合每个人的终极利益,因为每个人都会从维护社会合作中获益。然而,它对每个人都施加了一种牺牲,即使只是会被更大的收益所抵消的暂时牺牲。但是,要理解这点,需要对事物之间的联系有一定的洞察力,而且,根据这种洞察力来行事需要一定的意志力。缺乏这种洞察力的人,或者即使有这种洞察力,却缺乏运用所需的意志力,就无法自愿地遵守道德法则。这与个人应当为自身健康而遵守卫生规则并无不同。有些人可能沉溺于有害的放纵,比如吸食毒品,可能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后果,或者是他们认为不良后果比不上放弃及时行乐的痛苦,或者是他们尽管认识到了后果严重,却缺乏调整自己行为的必要意志力。有人认为社会有正当理由采取强制措施来让这种人走上正道,并纠正那些因不顾后果的行为而危及自身生命健康的人。他们主张应该强制阻止酗酒者和吸毒者沉溺于恶习,强制他们保护自己的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是否确实能达到目的,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考虑。我们在此关心的是完全不同的问题,即是否应该强制那些行为危及社会存续的人停止这样做。酗酒者和吸毒者的行为只伤害他们自己;而那些违反管理人类社会生活的道德规则的人不仅伤害自己,还伤害了每个人。那些希望社会存续并以此行事的人,如果必须放弃使用武力和强制手段,来对付那些打算以其行为破坏社会之人,那么社会生活将不可能。小部分反社会的个人,即不愿意或无能力做出社会所要求的暂时牺牲的人,可能让整个社会都不能存在。如果不对社会的敌人采取强制手段,就不可能有社会生活。
我们称这种迫使人们遵守社会生活规则的强制性社会机构为“国家”。国家运作的规则为法律;负责管理强制机构的机关为政府。
确实,有派别认为,人们可以十分安全地免除一切形式的强制,而将社会完全建立在自愿遵守道德准则的基础上。这种无政府主义者认为,在真正服务于所有人利益,而不仅仅是服务于少数特权者的特殊利益的社会秩序中,国家、法律和政府就是社会秩序中多余的制度。仅仅因为目前的社会秩序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才有必要诉诸强制来捍卫它。如果废除了私有财产,那么每个人都会毫无例外地自发地遵守社会合作所要求的规则。
前已指出这种观点在描述生产资料私有制性质方面的错误。即便抛开这一点,它也完全站不住脚的。确实,这种无政府主义者没有否认,在基于劳动分工的社会中,任何形式的人类合作都要求遵守某些行为规则,而这些规则并非总令人愉快,因为要求个人做出牺牲,尽管只是暂时的牺牲,但无论如何,至少当时是痛苦的。但无政府主义者却错误地假设,每个人毫无例外都会自愿地遵守这些规则。有些消化不良的人,虽然很清楚如果沉溺于某种食物,过不了多久,就会让他们感到严重的甚至难以忍受的痛苦,但仍然无法放弃享受这道美味佳肴。现在,社会生活中的相互关系并不像食物的生理效应那样容易追踪,其后果也不会那么迅速,特别是,不会那么明显地落到作恶的人头上。那么,我们假设在无政府主义社会中,每个人都拥有比贪食的消化不良者更大的远见和意志力,岂不完全是荒谬的吗?在无政府主义社会中,难道就能完全排除有人可能因疏忽而乱扔点燃的火柴引发火灾,或出于愤怒、嫉妒或报复的情绪伤害他人吗?无政府主义误解了人的真实本性。这只有在天使和圣人的世界里才能实现。
自由主义不是无政府主义,也与无政府主义没有任何关系。自由主义者非常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不诉诸于强制,社会的存在就会受到威胁,而如果不想整个社会大厦任由其中任何成员支配的话,在确保人类和平合作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的背后,必须有武力威胁作为后盾。人们必须有能力迫使那些不尊重他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或私有财产的人同意社会生活的规则。这就是自由主义教义赋予国家的职责:保护财产、自由与和平。
德国社会主义者费迪南德·拉萨尔(Ferdinand Lassalle)把建立在自由主义原则之上的国家称为“守夜人国家”(night-watchman state),试图让局限于此的政府概念显得荒谬。但是,很难理解为什么守夜人国家会比忙着准备泡菜、忙着制造裤子纽扣或出版报纸的国家更可笑或更糟糕。为理解拉萨尔用这种诨号试图造成的印象,我们必须记住,他那个时代的德国人还没有忘记君主专制国家,以及其庞大繁杂的行政职能和监管职能,而且他们很大程度上仍然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它把国家提高到了神圣实体的地位。如果人们像黑格尔那样,将国家视为“自觉的道德实体”,视为“自身即为普遍之事物,意志的理性”,那么,当然,把国家职能限制为守夜人的任何企图都必然会被人们当作是亵渎。
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明白,为什么竟然有人指责自由主义对国家怀有“敌意”或仇恨。如果我认为安排政府来经营铁路、酒店或矿山是不明智的,那我并不是国家的“敌人”,就像我不能被称为是硫酸的敌人,如果只是因为我认为硫酸虽然有许多用途,但不适合饮用,也不适合洗手的话。
将自由主义对国家的态度描述为希望限制国家可能活动的范围,或者原则上厌恶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所有活动,这是错误的。这种解释离题万里。就国家的职能问题而言,自由主义的立场是其支持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必然结果。如果支持生产资料私有制,那当然不可能同时支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即将其置于政府而不是个人所有者的支配之下。因此,支持生产资料私有制已经意味着对国家职能非常严格的限制。
社会主义者有时会指责自由主义缺乏一致性,他们认为,将国家在经济领域的活动局限于保护财产是不合逻辑的。很难理解的是,如果国家不是完全保持中立的,为什么它的干预必须仅限于保护财产所有者的权利?
只有自由主义反对所有超出保护财产权的政府经济活动,是出于对国家任何活动都原则上反感的情况下,这种指责才是有道理的。但事实并非如此。自由主义之所以反对扩大政府活动范围,正是因为这实际上会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而自由主义者将私有财产视为最适合组织人类社会生活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