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Zhongjing

第一,羅謹自己就是汪兆銘政權的軍人。他是1940年自己選擇報名的,沒有任何強迫和欺騙。這種情況使他在1946年很容易變成蔣介石政權的漢奸清算對象,不能不做蔣介石政權希望的任何偽證,以便混過這一關。

第二,照片的提供者吳旋對南京臨時參議會說,照片是他的學友洪某拍攝後交給他保存的。他沒有理由把熟人的姓名說錯,也不存在洞中發現陌生人遺留照片的故事。

第三,吳旋說他當時十四歲,洪姓學友當時開設照相館,把照片委託給他保存。照相館主持人,而不是現在故事所說的學徒,年齡不大可能只有十幾歲。十四歲少年的學友不大可能是成年人而且是一波成年人的主管,成年人保存敏感物品不大可能找一個十幾歲的孩子。

第四,當時正是國民黨的審判進行時,急需製造各種證據。倉促產生的證據矛盾太多,任何檢察官或偵探都能夠根據上述內容,要求吳旋找到那家照相館,照相館的員工全部在1947年以前死亡的可能性太低了,對於如此重要的審判,沒有任何理由找不出照相館老闆員工的名字和下落。部分人員逃難後下落不明,是可能的。全部人間蒸發,聯一個記得起照相館和老闆名字的鄰居或片警都找不到,擺明就是憑空捏造。

第五,國民黨辦事不牢,靠共產黨完成爛尾工程,是二十世紀遠東歷史的基本大綱。共產黨改編了國民黨的故事,把照相館的開設者(成年人)改成了學徒,這樣才符合吳旋朋友十四歲的年齡和身份。成年人交給未成年人保存的不可信情節,也改成了陌生人藏寶洞被吳旋意外發現。

第六,但是這樣一來,像所有的偽證一樣,補上原有的漏洞,又產生了更大的新洞。蕭若虛秘書長和國防部軍事法庭的檔案白紙黑字,沒有什麼學徒羅謹,只有照相館主持人洪某及其學友十四歲的吳旋。吳旋為何撒謊,然後有取消原先的謊言?共產黨找出了吳謹,為什麼不能找出吳謹工作的照相館名字和老闆,以及他們跟吳旋的交集,以及吳旋跟洪老闆及其照相館的交集?當時的南京,照相館並不多。如果關門倒閉逃難,南京的鄰居和警察、老家的親戚和鄰居也沒有可能死光的。照共產黨給程兆奇他們搜索屠殺令的徹底程度,不可能毫無痕跡。

所有這一切關聯人物都不存在,憑空出現兩個沒有社會關係網的人證。精心挑選的照片恰好跟國民黨同時舉行的審判需要一模一樣,可以想像這樣的證據在美國法庭上會被對方律師當成寶貝用的。

所以中國嚴禁第三方審核南京事件的任何所謂證據,是非常有道理的。#南京違紀事件

@LiuZhongjing

谷壽夫的律師聲稱:

(一)被告部队入城后,系驻扎中华门,于十二月二十一日全部开赴芜湖,当时中华门一带,正值激战,居民迁徙一空,并无屠杀对象,且被被害人均未能指出日兵番号,故屠杀事件,应由中岛、末松,及其他部队负责,即罪行调查表亦多载有“中岛”字样,可见与被告无涉。(二)被告所属部队,军纪严肃,可保证未曾杀害一人,除已经证人小笠原清到庭证明外,应请传讯被告所属之参谋长下野一霍,旅团长坂井德太郎、柳川参谋长田边盛武、高级参谋藤本铁熊等,即可明燎。(三)本案证据全系伪造,不足為論罪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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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Zhongjing

谷壽夫審判的關鍵是有沒有屠殺命令。

如果沒有,起訴書的所有指控就一項都不成立。

起訴方的舉證全都是死了多少人,沒有一丁點屠殺命令的證據。即使這些證據全都真實,也只能判玩忽職守罪。

辯方否認屠殺命令存在,谷壽夫聲稱他沒有見到一個死人,居民為逃避戰火已經走空。他有證人證明他下令軍隊嚴守紀律。辯方聲稱平民死亡證據全部出於偽造。

起訴方開口就說死了多少萬人,只提出十幾個具體事件。這種方式在東京審判當中,被法庭當場喝止。南京軍事法庭,就沒有這麼麻煩。

始終沒有而且至今沒有任何屠殺命令的證據,軍事法庭沒有進一步爭辯玩忽職守罪的證據是否偽造,就宣布罪名成立,顯然不具備任何司法意義。

任何法庭根據當時和現在的所有證據,都只能判被告無罪或玩忽職守罪。#南京違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