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确实是虚拟货币面临的很棘手的问题,如果法律不保护,这个东西当作货币支付的合法性就存疑。
不过也有解决的手段,比如可信的第三方担保(比如交易所)、或者智能合约(可以理解为必然被执行的电子合同)。
总而言之,不可否认虚拟货币相对于法币确实有很多弱势的地方,而且国家可以选择不把它作为货币来保护,但是国家也消灭不掉它,消灭不掉凝聚在上面的共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货币的作用。
你说的确实是虚拟货币面临的很棘手的问题,如果法律不保护,这个东西当作货币支付的合法性就存疑。
不过也有解决的手段,比如可信的第三方担保(比如交易所)、或者智能合约(可以理解为必然被执行的电子合同)。
总而言之,不可否认虚拟货币相对于法币确实有很多弱势的地方,而且国家可以选择不把它作为货币来保护,但是国家也消灭不掉它,消灭不掉凝聚在上面的共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货币的作用。
如果看金幣的歷史,我們知道,金幣曾經是世界各國公認的等價物,具有最高的跨越法律的地位。但是,只要國家存在,金幣變成作為商品的金幾乎是一種必然,而主權要使用自己法定的等價物似乎是它堅持主權地位的象徵。就像我,無論我多麼恨中國這個主權政體,我還是不得不承認它發行的貨幣一樣。
今天的金仍然是距離主權貨幣最近的商品,例如銀,雖然也是曾經的等價物,但是與法幣的距離比金遠多了,所以金仍然是法幣的第一替代品。
虛擬幣作為一種商品,我認為最多可能和金幣一樣,因為任何主權政權都不會也不可能放棄法定的權力。
只有一种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找到独属于比特币的支付场景。就像在中国只能使用人民币,美国只能使用美元一样。比特币是无法直接取代法币的定价权的,那就要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比如Damus的打赏就算是一个独属于比特币的支付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