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我曾經和我的雇主說,你別發錢給我了,就發比特幣給我好了,但是被拒絕了,為什麼?因為,合同的標價是也必須是貨幣,而不能是其他的替代品,因此,要執行合同,則必須用貨幣本身,否則就算是用等價物支付了,也可以當作未支付。這就是用法律確定的等價物的法律效力。政府也是通過這個來管理稅收的,這也是任何其他替代物所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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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你说的确实是虚拟货币面临的很棘手的问题,如果法律不保护,这个东西当作货币支付的合法性就存疑。

不过也有解决的手段,比如可信的第三方担保(比如交易所)、或者智能合约(可以理解为必然被执行的电子合同)。

总而言之,不可否认虚拟货币相对于法币确实有很多弱势的地方,而且国家可以选择不把它作为货币来保护,但是国家也消灭不掉它,消灭不掉凝聚在上面的共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货币的作用。

如果看金幣的歷史,我們知道,金幣曾經是世界各國公認的等價物,具有最高的跨越法律的地位。但是,只要國家存在,金幣變成作為商品的金幾乎是一種必然,而主權要使用自己法定的等價物似乎是它堅持主權地位的象徵。就像我,無論我多麼恨中國這個主權政體,我還是不得不承認它發行的貨幣一樣。

今天的金仍然是距離主權貨幣最近的商品,例如銀,雖然也是曾經的等價物,但是與法幣的距離比金遠多了,所以金仍然是法幣的第一替代品。

虛擬幣作為一種商品,我認為最多可能和金幣一樣,因為任何主權政權都不會也不可能放棄法定的權力。

只有一种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找到独属于比特币的支付场景。就像在中国只能使用人民币,美国只能使用美元一样。比特币是无法直接取代法币的定价权的,那就要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比如Damus的打赏就算是一个独属于比特币的支付场景。

需要大胆一点,去质疑“合同绑定法定货币"的合理性,更进一步质疑当前政府运作方式的合理性。

这就是为何”无政府主义者“更容易理解比特币,因为他们敢大胆去质疑这些看似正常的事物。如果仅在现有体制框架里去理解,你就只会得到政府不支持怎么办,法律不支持怎么办等等问题

這個說起來是i很容易,但牽涉到自身問題:例如,你要質疑合同綁定法幣的合法性,那麼最簡單的也是唯一可能的就是你不簽署合同,也就是你無法獲得你要的工作或商業服務的機會;

作為老闆,你如果挑戰法幣的合理性,你若堅持使用非法幣地位的替代品簽署合同,那麼這存在著你的合同違反合同法的問題,因而僱員可能會拒絕簽署合同的問題,因為合同法都規定必須以法幣作為合同標的。

因此,你的質疑和挑戰只會有一個共同的結果,就是放棄合法收入。例如作為僱員你可以無償工作;作為僱主你可以在支付替代物之後,可能承擔再支付一次法幣的風險。

1,完全没必要去使用虚拟货币与现实建立合同关系,我们可以正常地赚了法币然后再把财富转移到比特币上来。

2,信息时代,未来的主要财富将大量的聚集在信息网络上,这种财富是很容易在跨国之间流动的,单个国家如何去管理和限制它?现有的国家体系、法律框架已经严重的滞后,是根本管不住的。

未来当人们"不合法"的收入,会远远大于他们的合法收入时,这合法收入还有存在的意义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