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个人的甚至群体的苦难对于我们这个民族今天毫无意义?
我们这个民族经历了很多的苦难,但为什么每一次苦难,并不能给我们这个民族带来根本的转变,相反苦难很快就被遗忘,几年甚至几十年后又再次上演,甚至在它再次发生时,除了苦难的形式和过程相同,连参与其间的群众还是同一批人?
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冷漠,对个体苦难和群体苦难的冷漠。譬如,涿州水灾,视频和新闻下面往往不是同情,而是羡慕他们每家每户可以得到高额补偿,并由这个心理出发机智地认为很多晒灾情和苦难的无非就是谁哭得大声谁得到的好处多。这反映出我们这个民族的冷漠,只要苦难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即使发生在自己身上只要邻人和自己一样遭灾,就觉得这个苦难与自己无关,于是丧失了感同身受以及最基本的同情心。就是这种对他人和群体苦难意识的丧失,造成了这样的后果:个人和群体的苦难对于民族毫无意义,它既不能促进反省,也不能防微杜渐,甚至这次遭灾的人面对下次和他们饱受同样苦难的群体,也很难表现出最基本的同情。
我们这个民族爱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爱拿杜牧《阿房宫赋》中的话———“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自况,但我们这个民族依然在今天更甚:不能从个人和群体的苦难中汲取教训,相反只会用“多难兴邦”这样的没有最基本的人性和人道主义的词语自我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