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谈的是以我自己学习的《古代法》课程为基础的,这个课程是美国教授开的,和中国人没有任何关系,我说了数十年前,我就不再接触中文资料了。
而这些内容只是我将课程内容加起来作的一个总结。
在欧洲,包括在美国,国家认同都是很强的,很多人以自己国家的国民为骄傲。但是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是两码事,例如,欧洲也有亚裔、华裔、非洲裔等各民族种族的人,但是他们都认同自己的国家,而国家已经代替了中国人脑子里的狭隘的民族概念,例如,今天的欧洲人,至少我接触的无数人,从来没人告诉我,他的民族是哪个民族,即使犹太人也不会强调自己是犹太族。今天除了历史上还有日耳曼等民族以外,现实生活中,民族就是一个历史名词,人们只认同国家。
文化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人类学也是专业研究文化的,但是这个学科都不是中国人发明的。所以,文化、民族、国家是需要区分的。
还有:过了许多年,我早已经不接触中国的那些“文史哲”等内容,所以,洗脑和我已经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