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做relay越发感到,我们还需要一个更好的客户端。时间线这方面Iris基本满足要求,而Global方面,还需要测试更多客户端看看到底哪个能真的用来发现新信源。
Discussion
现在看来relay的自由度还是比较小,客户端自由度非常高。
有人拿来做博客,有人拿来做聊天工具。
我觉得还可以有更高的想象力,比如做个论坛?每个人的朋友圈或者大号朋友圈形成一个论坛,引入最后回复时间之类的论坛排序规则,或许可以更好支持更加深度的讨论。
论坛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吵架的主题排序会非常靠前,因为最后回复时间嘛,但是在nostr我们可以千人千面,每个人定制自己的论坛,取关、屏蔽低质量用户,自己就是自己论坛的管理员。
Norst的Relay网络,本身可以看作是开放的消息队列服务器。只是有一套跟服务器交互的协议。
那么,任何使用消息队列的互联网服务,在原理上,都可以被移植。
而现在好像没有什么服务是不用消息队列的。
Relay侧主要要解决的问题,就只是一个垃圾信息问题。因为它跟电邮系统面临的问题一致。而电邮系统这么多年已经证实,除了解决垃圾信息以外,可以工作得很好。
客户端“发现“页里只有支付闪电聪转发的帖子排序更靠前,
闪电聪分层奖励给贴主和客户端、中继器。
这是唯一有效的解决方案。
#[1]
zap invoice现在就是排名最靠前的垃圾信息
当前zap并没有摩擦,可以用另外一些账户刷量。
比如我们可以提高zap摩擦系数,设置每次zap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分层给予中继器和客户端,
如此便可鼓励真实行为得到更多闪电聪奖励。
即便设置zap摩擦系数,也同样会有人通过zap做广告排序到正常zap前面,
但广告收入相当于补贴中继器和客户端运营。
假如没有多少用户选择付费zap,也当然没有做广告的价值。
通过zap的广告信息数量也会降低。
假如某帖子有100万个自然用户zap,那么广告费用也会水涨船高。
越多用户使用,对中继器和客户端的要求更高,也自然需要更多补贴。
越多用户zap,中继器和客户端分层收益越高。
至于当前zap都是垃圾信息,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公钥用户数量太少,样本空间太小,无法形成对某个特定话题的热度趋势。
另一个原因,当前Nostr公钥账户皆是从传统web2.0生态转移过来的,用户zap的是公钥账户背后的人,而非其在nostr协议上的特定行为。
摩擦不摩擦的,人家就发一堆invoice,至于谁会付,who cares.
不清楚你想表达什么
在 #[6] 设想的系统里,发invoice也要付钱的,不然没人能看到。
没人理invoice就成亏本生意了。
有点像之前eos 要搞的那个社交,点赞付费。
假设说我发了一篇帖子,用户 A 想点赞,必须付给我1个代币。
然后,用户 B 想点赞必须出价更高,要花1.3个 代币。
其中1个代币先返回给第一个打赏的用户小A。剩下的0.3个,我和小A平分。
通过这种方式让用户挖掘高价值信息,可以没搞出来。
受众太少了。
只从理论上来看,媒体资源标价是很合理的。
但是人们又习惯说话不花钱,不管是在现实世界还是web2平台。
这也是共识,比特币教给我们,打破共识也是需要花钱的,或者建立一个更强大的共识。
#[6] 试图建立这个更强大的共识,但是甚至在nostr都很多人不认可,更不用说绝大部分民众了👀
总而言之我不否认合理性,但我认为很难找到一条平稳的路径。
看了下讨论,觉得机制不太平衡,为什么我最后一个想评论费用最高,那我推荐这个帖子的贡献怎么计算?去广告其实可以用zap,价格交给用户自己定,毕竟那是你自己的注意力,你的东西你来标价就好。但是评论等可能是共同创作,不应该这样来。我倒觉得应该惩罚不互动,同时不互动的人有能力惩罚乱互动的人,如此才能平衡。
EOS要搞的社交协议过于复杂且并不对称,
更像传销的玩法。
任何被直接回复的对象、原贴以及客户端、中继器皆可获得闪电聪分层。
由此激励优质内容产生,并让任何发送信息的行为支付微量的成本。
同时避免广告或垃圾信息泛滥。
假如你的评论是毫无必要的,且不会有任何人回复,即便是真实用户发出的,也应视为垃圾信息。
对你的评论没有任何回复,就是一种惩罚。
但凡你的评论或者帖子能收获两个以上的互动(转发、评论)等,就可以收回你评论产生的闪电聪损失。
我们借此可以建立一种开放的社交网络,不必引入第三方人为审查的成本及产生的腐败现象。
或者你给朋友发送一条私聊消息,并收到朋友的回复,此过程只需消耗非常微量的闪电聪给予中继器和客户端。
#ValueForBehavior
你说的很对,理论上,媒体资源有标价很合理。其实难点就在于该怎么定价。
传统媒体领域,广告就是最多采用的定价方式,另外有一部分是直接定价。
举最熟悉的例子:
很多电视台免费放节目,如果改成收费观看,首先付费的人不多,其次,哪些节目什么价格,在播出前也很难确定。所以最终用了很聪明的方法:如果一个节目播得火,那么它相关的广告价格也高,定价最终是由广告购买商互相竞争而最终确定。
电影则采用收费制的多,因为它是个一次性的消费模式,没法靠火了以后放广告来赚钱。
可以看出来,互联网采用的方法跟电视类似。因为一个域名基本就相当于一个电视频道,那么就面临跟电视台一样的定价难题。
书,跟电影类似,一个主题就是个一次性消费。所以它的定价模型跟电影类似,风险也相当一样。卖得火,收回成本,不火,赔本买卖。
现在这个帖子的讨论,让我感觉好像是要把一次性消费的定价模型,套用在存在定价难题的连续内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