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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運動 蘇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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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vidualist; not for monetary benefits; views my own 個人主義者;不追求金錢利益;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人或機構;私信請到本人的網站(https://sulili.net)發。油管頻道:https://youtube.com/@ziyourenquan

In my profile, but can’t translate:

Motto: In politics only but not making money, because how ever much money you make is no match to the road to the country to take.

最私密的群聊方式,适合发起公共活动,但需要经过多轮测试,例如中途可能遭到恶意灌水,就说明群体中的信息传递有问题,直到最后,多轮测试成功且规模够大时,就可进行真正的私聊发起公共活动:

A feasible solution to organising a campaign, yet has to undergo many rounds of testing, where the group chat may be disrupted by factors such as floods of spamming ads. attacks etc., which means the chain of messaging is not reliable yet, but keep trying till successful chain is achieved and many rounds of successful groups chats are completed. Till and not until that time, a campaign is ready to be launched:

https://damus.io/note1nx7rtt5ef449egulm33epwjqg8upykkhxhd8g8892xc5sl8343tsdsx79n

Hi, it’s a real comfort to see another zap of 77 Sats coming in to my wallet, with the same message! Thank you, my friend! I’d take you as my 25th supporter, though not sure if it’s correct. But anyways, a big thank you, my friend!

嗨!刚刚我的钱包又进了77 聪,还有和刚刚一样的短信,对我来说,这是一种真正的安慰!谢谢你,我的朋友!我把你看作我的第25个支持者,虽然我也不确定是不是正确,但不管怎样,非常感谢你,我的朋友!

I’m excited to share with you that I’ve just been zapped 1000 Sats, with a message writing “zap!”! So humorous! Thank you my unidentified supporter. I think you are the 24th supporter of mine.

很激动地与你们分享这则消息;我又收到了1000 聪 的打赏了,不知是谁的这位朋友还给我留了一个言,写道,“zap!”,太有幽默感了。谢谢你,我的不知是谁的支持者。我相信你是我的第24位支持者。

Thank you so much for your encouragement. You’ve made my day! 😇

对我来说,在达摩上发帖就像比特币玩家玩投资一样。我的唯一焦点是用我的观点去影响主流,当然,异议人群也一样。我知道过程是艰辛和富于挑战的,因为我的观念与传统的和流行的意识形态相冲突。不过,我还是要去做,因为若要见证明日的改变,这就是我能看到的唯一方式。希望未来有更多人加入进来。

For me, posting on Damus is like the bit-coiners engaging in investments. My only focus is to influence people with ideas that are currently rejected by the mainstream and the dissidents alike. But I realize it’s tough and challenging, because my ideation contradicts the traditional and the conventional beliefs. But I’m ready to take it, as it’s the only foreseeable gateway to the change for tomorrow. I hope more people join me in the cause someday.

特别提示:

我会在这个平台发表很多的与那些反对派持有的固有观念相冲突的内容,但这些内容都不是我自己创造的,而是我翻译引进的西方学者的文章或正式的讲话。我从不期待任何人看了就会接受,我遇到非常多的人对此无法接受的,但是我要说一下:

这里不是任何人独占的平台,因此,如果厌烦我的帖,请直接屏蔽我即可。

我不介意任何讨论,只要是出于求知和寻求对 某个主题的更具有信服力的理解。这样的探讨对我、对提出问题的人,以及对所有其他观众都是有益的。

如果要争辩,请使用非攻击性的语言进行沟通,也就是,只就所发文字,而不是去过问我的个人信息或身份,否则,我会对你有非常负面的政治性猜测。任何试图将讨论转向,进而实施人身攻击和身份攻击的语言暴力行为都是完全地反专业的。

我过去从不公开自己的任何身份,但因为这次需要公开教课而不得不公开,但除了这个身份以外也不会有任何其他信息透露给你或任何其他人。但是,当一个人没有话说的时候,就开始走题,去攻击一个人的身份,这是非常不 专业。

所以你说的确实是真的,贬低我的过程中,显示了你自己的问题,所以的确不能拔高你自己而是直接贬低了你自己。

其实真有那么好笑吗?当我说“国家不建议”指的是“国家”,但是只有政府才代表国家,任何一个个人都可以代表国家的概念是中国共产党植入到每个中国人心里的,中国甚至搞过全中国人抗议澳洲一个六岁儿童说的话,其背后的理由就是,这个六岁儿童代表澳洲这个国家,而且不仅如此,他年仅六岁,全国十几亿人要和一个连学龄儿童的年龄都不到的孩子去争辩政治上受到其侮辱的问题。只要中国人还 有记忆能力的话,这样的丑闻应该不会忘记。

这个不是狡辩,这个只证明你不明白什么是“国家”,谁可以代表国家。至于我是否有资格在任何地方教课,这个不是由你说了算的,也不是因为你的一个贬低就可以变成总统的命令的。所以,不需要以贬低他人的方式来拔高自己。很多时候,问题就出在最为基本的概念上。

你仍然以中国为全世界的模版,但是你却不会承认。那么请问,什么时候报过警还没用的?那只是在中国吧?我在国外报过警,还是错的,警察来了,告诉我不对,那也没事,还祝我玩得愉快。

把这样的事情居然可以提升到人类社会的常态无非就是以集体主义的思维来压制人罢了,即,既然是常态,你就必须遵守。这是以集体行动限制个人自由并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的做法。

关于噪音污染问题,我说的就是我自己的同学的事情,无需用你不认识的其他人的案例来否定我自己的亲历事件,我当时与同学相距仅两三栋楼。这在中国留学生的圈子里还传过一阵,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是可以非常明确的是,你作为个人无权管他人。

至于住户的邻居之间,如果互相熟悉且关系友好,那当然可以提醒和协商,即使作为朋友也如此。然而如果互相没有关系,只是陌生人,法律则不要求任何人去冒险卷入争斗。这就是我说的校舍的原因。

修正:上文中的第四点之下的第二段和第三段与本文无关,请忽略。

请你看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讲课的这一段,他说,美国宪法不像普通的法律那样使用非常精准的法律语言,而是使用了普通老百姓可以懂的日常用语,目的就是要让普通人能懂 。这句话已经说明了,普通的法律与宪法不同,它非常精确。唯一具有弹性的是宪法,目的是让宪法具有可解释性,这样可以保证宪法的稳定性,这也是为什么宪法的正文文本至今两个半世纪仍然适用的原因,而不像中国的70年间修改了五次宪法。另外,中国的法律中,寻衅滋事罪不过是一个例子,中国的法律,从宪法到普通法律都是违背法理的,是非法的,这里不用多说了,多说你也无法理解,或许还会心灵受伤。

至于你说许多案例没有精确使用的法条,那么我请你举出一个案例来,让我们能够共同去探讨,看看是不是如此。美国的全部联邦法院案例都在网上有公布,可以查询,所以,你只要提出一个案例号码,里面清清楚楚的内容,我们就可以评判。至少,我学了美国的宪法理论、法理学、和一些国际法,还没有遇到你所描述的状况。

噪音扰民的首选只是你认为的首选,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要求一个公民自己去面对可能的威胁和骚扰,否则就不叫国家保护了。至于你说谷歌一下,那么你可以分享一下你找到的例子,我们再来看。

总之,你或许不知道,西方的课程,无论是写作还是论文,第一个要求就是表述要明确,不能用含糊的词汇,即使文学也如此。而且,若是以模糊用词表达的意思被人误解(口语交流中故意的双关幽默除外),那么责任在写作者或说话的人而不在阅读者或听众。

https://t.me/lunwenji/434

谢谢你提出了具体的内容。中文的模糊被当作文学、修辞,但是在英文中,模糊的东西都被认为是错误;正如中文习惯于用比喻并且对比喻进行延伸以达到“深入浅出”的效果,而西方认为这是逻辑错误。这不是两种文化的差异这么简单,这是现代与反现代的差异。这种情况如果用语法律就更加明显,中国使用模糊的词汇给人定罪,如寻衅滋事罪,这个在西方法律是决不允许的,因为它是抽象的概念,太模糊,导致政府可以滥捕。所以说,模糊化一切东西都是与现代文明对立的。

至于你所举的例子,我也给你举一个在西方的例子;在大学里,人们都是各住一间,但隔音不好,有的人很晚了还开着大喇叭派对,如果按中国人的思维,那就去敲门抱怨,但隔壁的人直接给校区警察打电话,警察到的时候音乐仍然在闹着,直接罚款。这就是诉诸法律,因为你无权去找人评理。然而,这又是中西文化的对立,在中国,如果为这事找警察,警察也会怨你。如果你生活在集体主义的时代,这就足以令你害怕。但如果你生活在西方,你上门找人评理,如在中国一样因此而发生冲突也是有可能的,因为你无权管他们。这样的事在西方很多,包括任何邻居家打扰隔壁的事情。

还是一句话:自由是受政府保护的,而他人若侵犯你的自由,你需要诉诸法律,而不是自己去找当事人对质。由于你用中国的生活习惯去审视一切,所以你认为不可理喻。然而在这个思维过程中,你无疑就是拿中国的状态,包括生活,中的各种行为和反应,作为了文明世界的标杆。若是如此,你何必要追求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