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错误并不是理解的错误,这两个概念是很容易区分的,只是同音词容易混淆。与法治对立的概念是人治,哪怕是君主专制也可以有法律去治理,但那显然不是法治本意,如果法治对应的是rule of law。
而法制强调法律体系制度,立法司法的独立公正、以及相应的制度实践,民主法制和在一起用肯定是没错的,民主才有法治,你不能说英美法那没有法制。没有民主的我们这才不叫法制,只适用于老百姓不对公权力有约束的法制是假冒法律。朝鲜也有法律。
所以你说的那种借用法律条文来实施统治也不能等同于“法制”。从中文的含义讲更适合法“治”这个词。可是法治已作为对rule of law的翻译。所以这还是翻译和词语用法的混乱问题。
结合当下,我们实际上现在已经不只是人治没法治了,而是独裁领袖治国了,党的总书记个人掌控的各种小组办公室架空国务院系统完全就是文革时期的翻版。一切都得领袖指挥,现在这套系统根本就连古代帝制都不如。皇帝还要在大臣之间权衡轻重,领袖是谁的脸色都可以不给了,谁敢有意见直接架出去。他可能只听得进一个声音,那就是街上人们奇喊他下台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