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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運動 蘇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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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vidualist; not for monetary benefits; views my own 個人主義者;不追求金錢利益;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人或機構;私信請到本人的網站(https://sulili.net)發。油管頻道:https://youtube.com/@ziyourenquan

逻辑确实需要训练,这是批判性思维的重要的原因。人天生的逻辑能力是归纳,但是演绎不是人天生的逻辑能力。

不过,最重要的仍然是翻译的问题,这个术语翻译为进化是肯定错误的。翻译英国没有心理学基础,所以连查一下都不会,因为翻译自以为知道这个词的意思。

另外一个佐证就是(在国外),儿童发展迟缓症,其表征也就是达不到发展心理学所认定的发展程度。

更正:反义词=翻译词

洛克的理论出来的时候,全世界都没有经济学这个概念。洛克的这个理论是融合在“劳动价值理论”里阐述的,当然,所阐述的内容不是简单的一两句话,所以,你不一定能理解。

但是在他那个年代(17世纪)还没有投资的概念,因为那时只有贵族掌控的经济,那种经济之下,即没有工业革命也没有创业投资,贵族的产业来自国王。

经济学是18世纪产生的,当时在英国,自由主义已经成为现实,并传到经济落后的农业国法国,成为了启蒙运动的自由理想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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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huaRead

啊这这这… 难以反驳。自己试了一下,确实第一个问题需要停下来想一想,第二个问题几乎是秒解,但它们却是是完全一样的问题。

这就是进化留下来的东西么?

摘录自《进化心理学》:

——

以下面这种逻辑问题为例(Wason, 1966)。设想在你面前的桌上放着4张卡片,每张卡片的一面写着一个字母,另一面写着一个数字。但是,你只能看到卡片的其中一面。现在考虑一下,为了检验这个规则“如果卡片的一面是元音字母,那么另一面是偶数”,你需要翻看哪些卡片?而且,只需要翻开那些你认为能够证明这条规则的真伪的卡片就可以了。

[a] [b] [2] [3]

如果你和研究中的大多数被试一样的话,那么你可能会翻看“a”,或者“a”和“2”。翻看卡片“a”当然是正确的。由于它的正面是元音,所以如果它的背面是奇数,那它就可以证明上述规则是假的。但是,卡片“2”对于我们检验这条规则的真伪却没有任何帮助。规则并没有说,只要卡片的一面是偶数,那么另一面肯定是元音字母。它和卡片“2”的背面到底是元音字母还是辅音字母没有任何关系。相反,翻看卡片“3”却可以对规则进行强有力的检验。如果“3”的背面是元音字母,那么规则就被证伪了。所以,根据逻辑规则所得出的正确答案应该是翻看卡片“a”和“3”(卡片“b”也不能提供任何相关的信息,因为规则并没有说辅音字母的背面必须是什么数字)。但是,为什么人们(包括那些在大学里学过逻辑学课程的人)在解决这类逻辑问题上如此差劲呢?

Cosmides和Tooby(1992)认为,答案在于人类并没有进化出用于解决抽象的逻辑问题的心理机制。相反,人类进化形成的心理机制是用于解决以代价和收益为表征的社会交换问题的。设想一下,如果你是一家酒吧的酒保,你的工作就是确保每一个喝酒的顾客都达到了法定的饮酒年龄。你要检验的规则是,“如果一个人正在喝酒,那么他(她)必须年满21岁”。酒吧里正好有4个人,分别是喝啤酒的人、喝汽水的人、25岁的人和16岁的人。为了做好自己的工作,你必须检查哪些人?和上面的抽象问题截然相反的是,大多数人都作出了正确的判断和选择——检查喝酒的人和16岁的人。但是,饮酒年龄问题和上面的字母数字问题在逻辑形式上是完全一样的。那么,人们为什么擅长解决饮酒问题,而对抽象问题却不怎么在行?

根据Cosmides和Tooby的观点,当一个问题拥有社会契约的结构时,人们就会作出正确的推理。如果你喝酒了,但是却未满21岁,那么你就在没有满足年龄条件(即代价)的情况下获得了某种收益。换句话说,人们在“寻找欺骗者”这件事情上非常在行,也就是找出那些获得了收益但没有付出代价的人。

——

从你上述的一段,我才明白了问题所在了。所以希望与你确认以下情况:

你说的这本书可能是译著?

为什么,因为这是发展心理学(以前国内的心理学的翻译)内容,然而,它可能是英文的evolution一词翻译过来的。

但是,evolution也同时是进化论的反义词,也就是,达尔文的进化论就是这个词翻译过来的。

因此,很可能因为这个原因,那个原本的“发展心理学”,可能变成了“进化心理学”。

但是这一错就错远了,因为“进化”我们通常的理解是“物种之间的变化”,而对于普通人而言,你再怎么“进化”也不可能变成另一个物种。

因为我读大学的时候是久远年代的事,就当时的模糊记忆,发展心理学研究一个普通成年人的发展,儿童心理学也研究儿童的发展,但这是对成长过程的研究。而发展心理学指的是普通成年人的情况,这样就会出现一个成年人实际上欠缺逻辑思维训练而形成思维定向的问题。你举的例子和我之前一直讲的人必须学习批判性思维是高度相关的。我为此还特意翻译了逻辑课中的四分钟的内容,就是希望大家明白,人不是天生具备反向思维的能力的,必须要学习,但是中国根本不教。所以中国绝大多数人都不具备这部分的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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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huaRead

对原始人来说,朋友是最好的冰箱。🐶

摘录自《进化心理学》:

——

研究者提出了一个理论来解决利他主义难题,这就是互惠式的利他行为理论(reciprocal altruism)。自问世以来,这个理论不断得到丰富和扩充,而且已经产生了很大影响(Axelrod, 1984; Axelrod & Hamilton, 1981; Cosmides & Tooby, 1992; Trivers, 1971; Williams, 1966)。

互惠式的利他行为理论认为,只要利他者能够在将来的某个时刻从受惠者那里获得回馈式的收益,那么促使人类在非亲属之间产生利他行为的心理机制就能够得以进化。

互惠式利他行为的精妙之处在于,互惠双方都能从中受益。比如说,有两个猎人是朋友,但是他们能否成功地逮到猎物,却是一件非常不确定的事情。有可能在这个星期,一个人打到了猎物,但是下一个星期,成功的却是另一个人。如果第一个猎人将他的食物和朋友共享,那么他会蒙受一定的损失。但是,倘若他打到的肉比较多,他们全家人没法一下子都吃完,而肉类又很容易变质腐化,这个时候,如果他让朋友来分享剩余的食物,他所付出的代价相对而言是比较小的。但是反过来,这些食物对他的朋友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些肉,他的朋友可能要挨一个星期的饿。不过在下个星期,情况可能会完全倒过来。所以,当他们将肉分给朋友食用时,他们自己的代价很小,但朋友获得的收益却很大。显然,与其自私地将自己捕获的肉独自享用,还不如和朋友共同分享,因为互惠式的利他行为让他们两人都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经济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双赢(gain in trade)”,它是指每一方在交换中所获得的回馈都比他付出的代价更高(Cosmides & Tooby, 1992)。

——

你所提到的这个是物物交换的模式,对于朋友之间是非常好的。

不过,约翰洛克,也是第一个提出价值交换理论的人,说,对于任何一个个人,当他的劳动成果多到自己不能及时独享的时候,他使用交换的方式来储存这些不能及时享用的劳动成果,这不仅包括物物交换,也包括雇佣其他人的劳动,以便将多余的劳动成果通过雇佣关系储存起来。

这样的储存是无限期的,即使财产的主人死后也可以由继承人拥有。

How many editors, reporters, journalists or correspondents in the world would happily be dogs for their work? But if one takes work in this same area, they all become dogs or are treated as dogs by their rulers.

全球范围内,有多少编辑、记者和通讯员愿意因为他们的工作而成为狗?但是,如果在中国从事这样的行业,则他们悉数变成统治者的狗。 nostr:note1gyarysj8p99t6y8gqr9vuqxcgyt7er55cg5nz6n7e6l6h2kyy5hq30uzpz

Chinese government has required that its media has to be a dog that keeps the door for its master. Therefore, to become a jounalist is to work as a dog of its rulers. It’s reported by one of the top government’s media “Global Time”

中国媒体进入“狗”时代,记者将成为狗记者,编辑将成为狗编辑。不过,狗粮会比无毛丰厚一些,肯定不止5毛一个贴。

https://pbs.twimg.com/media/Fv-eTVRXoAEXAKa?format=jpg&name=small

很多人以国家永远不变政治也永远不变为假想前提,认为养儿防老是对的,所以生育主要还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未来的孩子。

心理学都是基于实验而来的,但是,自从斯坦福的伤害受试人的心理实验被停止之后,全球都有规定,任何学术调查,无论是实验、集中小组、个人面谈还是任何其他,都必须遵守学术的职业道德,因此,任何违反的实验都是被禁止的,也不可能发表。但是,不要认为对人类做实验与心理学实验是一样的。“对人类做实验”是一个极模糊的表述,其本身类似于一种道德批判。但凡是接受学术训练,学术研究的规范都是专门的一门课程,所有人都必须学习并通过。

不是论文问题,那是细节。而是全篇的方法问题。例如,是否单纯依靠归纳法的方式,有没有实验,受试对象的状况,实验环境和过程,结果,可靠性分析,等等,这些都是为了其他人可以重复相同实验进行独立验证。

论文只是一个点。

对啊,所以这些就是不成立的,至少是违背科学原则的。

其实心理学有科学的方向和内容,但是,你所谈论的这个以个体作为对象,这个思路是有问题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即使其本人失去独立性,但是对于心理学来说,仍然要把他看作独立的个体。因此,试图从不同的个体中寻求共同点,这是违背个体独立原则的。而个体的独立几乎就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