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file: da0f724e...

我也是当时有重要事去内地,因为重要,不能出错。那是疫情后第一次,我不认为有干过什么,也不是大V,可是朋友不断吓唬,我想起那时另外因为揭露神棍得罪了人,他说报警(无关政治,是声称已经报警说我诽谤他名誉什么的),我就想,万一被扣下问几句也耽搁事件坏了大事,所以我提前几天过关用一下证件,出去抽了根烟就又过关回家,没事发生。

到家后我告诉老婆。我老婆很生气,让我下次起码吃顿饭才回家。我以为她是懒惰想少做一顿饭,她说不是,“你出关几分钟就回,万一出了事过关记录被公布,人家肯定认为你是去嫖,而且还不太行,三分钟,多丢人啊?”

5分钟前发生的可能算灵异/巧合事件

我们在群聊天。话题是这样发展的:

有人说到庙会

有人说一次他在庙会遇到一个苗族女担心下蛊

我说苗人没事不害你墨脱人才会这样干

然后大家说墨脱

我说墨脱没那么神秘

然后大家说罗布泊

然后 @midwaydude 说珠穆朗玛不危险

我说其实还是危险

然后说到如何登顶

然后我说据说山顶闹鬼严重

然后我说说起来我相信有2人可能最初登顶而且说起来应该差不多百年

然后我查一下有没有百年,发现我相信他们曾经登顶然后死去的日子,竟然是1924.6.8,即100年前的今天。

本来话题完全无关说着说着自然歪楼到这个话题带出谜团然后恰巧有人提起闹鬼又提起他们俩他们受了100年的委屈现在来告诉我我们确实在100年前的今天登了顶......

以前那个入境表格要填很多项,有一项是“政治面貌”,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随便填“端正”。我不是弱智,我是知道不可能是问这个,我是随便填以为根本不会认真看,结果他大声叫所有同事停手全部马上过来(那个年代内地机关很随意的啦),我吓坏了,又不是背对国旗不唱歌,不至于抓坐牢吧?结果他给全体同事看,大家笑到滚地,然后让我过关了,也没修正、没教我怎么填。

更多古怪法律科普

有别的啊!

英国境内所有鲸鱼、海豚、鲟还有很多别的(可是不包括鸭子,海鸥),在某些不再执行可是未被废除的古老法律里,都是属于英王的。

为什么包括天鹅却不包括鸭子?

1、在古代,天鹅比较稀罕,拥有它们被视为身份象征。

2、普遍认为几百年前有一次,当时国王叫人去抓几只某品种的野生天鹅,可是被告知当地有人声称在他地盘就是属于他的。可是,明明就是没主的,怎么就是你的了?国王很不爽告上法庭,最后判定国境内所有野生某品种天鹅都属于国王。

3、虽然全部这品种野生天鹅都属于国王,可是近代惯例上国王只执行泰晤士河的某一段,也就是说,你不要去惹泰晤士河某段里活动的天鹅,可是他不care其他地方的。

鲸鱼、海豚、鲟呢?

1、这是为了保护它们,所以古代国王主张拥有权,由于有主,就不是野的,那么大家就不能自由伤害。

2、现代鲸鱼、海豚反正也有别的法律保护,反正你也不能抓,所以不必讨论。可是,英国在理论上是允许抓也允许保存鲟的,可是不允许买卖不属于你自己的东西。问题来了,如果你抓到怎么办?这就很有趣了。就好比你在马路捡垃圾是合法的,可是你捡到一个钱包是我的,那么,这不属于你,对不对?鲟也是这个道理。你可以抓鲟,这本身合法。然后,你抓到了一条鲟,咦?这好像是别人的喔!当然是别人的!全部野鲟都是国王的,没有例外!所以,你抓到一条鲟,可是发现这是有主的,就好比你捡到我的钱包一样。标准做法是(这不是段子,是真的!):第一时间通知白金汉宫说要还给主人,即国王,然后,标准流程是会得到一个回复“知道了,我不要了,你可以自己随便处理”,然后你就可以爱干嘛干嘛,就是普通买卖一样,没有特别。

3、惯例是如此,就是走个流程而已。可是也发生过例外,几十年前一次,一个人在周末得到一条,就走流程。由于是周末,王室办公室只有一个低级员工,没很快回复。反正只是走流程,这个主角就安排亲友准备来一顿慈善吃鲟晚宴。可是到了周一,王室办公室并不是给了预期和惯例的“你可以爱干嘛干嘛”,而是回复“女王很高兴并说谢谢!”结果主角马上找冰啊什么的快递过去。原来,很偶然很偶然可是确实发生过几次,女王是会真的接受的。

1、我不能说世界全部国家一定都没有,可是普遍情况是现代基本没有......"While the practice of churches offering sanctuary is still observed in the modern era, it no longer has any legal effect and is respected solely for the sake of tradition."......“no longer has any legal effect”,就是没有法律意义/不是现代法律的意思。

2、“没有法律法规支持,所谓的骑士精神只是一句空话”

不是的。如果看美国移民局官方发言,就能知道两点:

第一,没有法律法规支持, “Officials with a warrant can arrest undocumented immigrants regardless of whether they’re at a house of worship like a church, synagogue or mosque”

第二,移民局自己承认“generally avoids arrests at sensitive locations, including places of worship”

也就是说,美国就是你说的情况啊,没有法律法规支持,可是同时保持这个精神。

3、必须理解Sanctuary和Asylum的区别。两者都是庇护,可是,Asylum通常是指有法律条文依据的庇护,而Sanctuary在现代通常指没有法律条文依据、或多或少是依靠执法机构的文明程度、君子程度、人道精神才可能有效。如果是有现行法律条文依据,我们就不会叫Sanctuary而是会说Asylum了。

不是啦!

中世纪大比例寻求庇护者就是因为杀人/被控杀人,或者面临生命危险,才选择寻求庇护的。如果只是嫖娼偷鸡摸狗,坐几天就算啦还搞这么多干嘛?

譬如《钟楼驼侠》里,寻求庇护的女主正是被控告谋杀。

The Council of Orleans decided in 511, in the presence of Clovis I, that asylum could be granted to anyone who took refuge in a church or on church property, or at the home of a bishop. This protection was extended to murderers, thieves and adulterers alike.

甚至,如果我们要再说细一点,《教堂庇护法》的极致版是英国《普通法》相关条文。而这些写的很细的条文是怎么来的?可以说,正是因为谋杀罪。

如果是偷鸡摸狗小事,根本就没那么多事儿。

就是因为历史上,寻求庇护的人涉及的是大事,那么,仇家肯定不服气的,就会守在教堂外,你一出来就砍头,可是你得尿尿啊,所以,衍生出“出来尿尿不算”的修正条文。

然后,由于情节严重,你出去就是死,当然死活赖着不走,就会出现卡着的局面,大家也受不了,所以又衍生出“最多40天”的新条文。

那么,40天后,仇家(有时是受害者家属)在外面等你砍头就行了吗?那么,庇护等于没有庇护,失去意义,所以又衍生出“如果决定不接受刑罚,就必须选择流放”的新条文。

诸如此类.......可以说,“教堂庇护”的概念,从基督教前泛泛的“来到这里不能抓”演变成后来白纸黑字详细精密世俗法律条文,就是因为大案,而大部分的大案都涉及人命。

要很精确说的呢,其实法律条文在绝大多数欧洲国家早就被废除(可能是全部?!),不能说“真实存在”。“真实存在”的是这些国家还或多或少在保持这个传统、保留这个精神。这不是国家法律,更类似惯例/礼遇/尊重/传统的性质。譬如美国移民局被问时就有说明:不存在教堂庇护,我们其实是有权进入教堂执法的,可是我们惯例是尽量不选择在敏感地点执法,除非是特殊情况,譬如恐怖分子、有武器、构成马上的公众危险的人物。

至于“开具通行证上街购买生活用品”,同样也是这个情况,其实不是出于现在的国家法律,而是沿用以前的精神,具体说就是譬如英国中世纪《普通法》里在教堂庇护期间必须允许被庇护者“有限度地短暂离开教堂建筑出外大小便和解决生活需要而不被视为放弃寻求庇护”。

在我们张嘴说法律时,比较理想的状态是~我们稍微懂法律。

你这句话相当于:

“怪不得中国干部贪腐没后果,原来是因为中国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那么无厘头。

神职人员搞小孩,涉及世俗法律和《Canon Laws》(或其他教派的对等法律),和本来也已经废除的《教堂庇护法》扯不上关系。不论有后果还是没后果,都没关系。

您是家里没有互联网吗?

芝加哥自己形容历任市长誓要“帮芝加哥所有外来人口免受联邦特工的干扰”(vowing to shield all immigrants in Chicago from federal agents)。够“阻扰”没有?

芝加哥政府长官Nubia Willman 的公开发言原话是“对抗联邦政府、移民局”(against the federal government, against ICE)。够“阻扰”没有?

早在1985年,芝加哥市长就发出《市长行政令》,禁止芝加哥城雇员执行联邦移民法令(prohibiting city employees from enforcing federal immigration laws)。白纸黑字的《Mayor Executive Order》,够“阻扰”没有?

2013年,三藩市《庇护条例》立法,禁止市政府雇员为国家移民局提供非法移民信息。譬如说非法移民犯本地罪、在本地监狱服刑,而国家移民局要知道释放日期时间好来马上抓人,你一出监狱我就抓你驱逐离境,除非存在其他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否则,市政府雇员不能提供,而如果市政府官员提供,是犯法的!白纸黑字的《Sanctuary Ordinance》,够“阻扰”没有?

也就3个月前(2024.2.28的Foxnews):

白宫发言人在恳求庇护城政府配合移民局、交出非法移民罪犯(to cooperate with ICE in turning over criminal illegal immigrants for deportation),发言里特别提到庇护城常常在移民局请求下仍然坚持释放非法移民(illegal immigrants who had previously been released by local law enforcement despite pleas from ICE)。

也就2个月前的(2024.3.29的ABC新闻):

移民局代行长官Patrick Lechleitner 抱怨庇护城执法部门释放非法移民,发言里他直言一些地方政府法律禁止本地执法部门配合移民局执法(laws that affect the ability for state and local law enforcement to cooperate with ICE),并坦言有些地方政府对移民局并不友好(a little less ICE friendly)。

您是家里没有互联网吗?

芝加哥自己形容历任市长誓要“帮芝加哥所有外来人口免受联邦特工的干扰”(vowing to shield all immigrants in Chicago from federal agents)。够“阻扰”没有?

芝加哥政府长官Nubia Willman 的公开发言原话是“对抗联邦政府、移民局”(against the federal government, against ICE)。够“阻扰”没有?

早在1985年,芝加哥市长就发出《市长行政令》,禁止芝加哥城雇员执行联邦移民法令(prohibiting city employees from enforcing federal immigration laws)。白纸黑字的《Mayor Executive Order》,够“阻扰”没有?

2013年,三藩市《庇护条例》立法,禁止市政府雇员为国家移民局提供非法移民信息。譬如说非法移民犯本地罪、在本地监狱服刑,而国家移民局要知道释放日期时间好来马上抓人,你一出监狱我就抓你驱逐离境,除非存在其他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否则,市政府雇员不能提供,而如果市政府官员提供,是犯法的!白纸黑字的《Sanctuary Ordinance》,够“阻扰”没有?

也就3个月前(2024.2.28的Foxnews):

白宫发言人在恳求庇护城政府配合移民局、交出非法移民罪犯(to cooperate with ICE in turning over criminal illegal immigrants for deportation),发言里特别提到庇护城在移民局请求下仍然坚持释放非法移民(illegal immigrants who had previously been released by local law enforcement despite pleas from ICE)。

也就2个月前的(2024.3.29的ABC新闻):

移民局代行长官Patrick Lechleitner 抱怨庇护城执法部门释放非法移民,发言里他直言一些地方政府法律妨碍本地执法部门配合移民局执法(laws that affect the ability for state and local law enforcement to cooperate with ICE),并坦言有些地区对移民局并不友好(a little less ICE friendly)。

您说的对,是有这样的规定,可是那虽然表面好像都是禁止进入执法,实际性质不同。

如果说原始的英国《普通法》相关条款,不是警察在没取得同意前不能进入教堂执法,而是根本就不能进入教堂执法。这个的条款不同,可是更重要的是根源和精神也和校园规定性质不同,是独立的一支奇怪法律概念,属于“教堂庇护”范围,不是一回事。

呃......这就尴尬了......

1、这个法律的雏形来自教廷出现以前许多年的古埃及、古系列、希伯来的王权。

2、限制不能进入教堂执法的具体中世纪条文,来自世俗王权邓瓦罗莫尔慕第斯国王制定的《Molmutine Laws》和世俗王权肯特国王,和后来的世俗王权制定的《Common Laws》。

所以,他们是在用限制自己王权的手段来限制教权吗?

《教堂庇护法》是历史很悠久、累计很多因素逐渐形成的奇怪法律,不是说我们看几百字就能搞明白然后得出某种众人皆醉我独醒洞见的啦。

是啊。我就说嘛,基督教文化影响西方即国际主流文化是个客观事实,不论是美分还是小粉红,如果对这一点都不懂,真的玩个游戏看个动漫都玩不好、无法得到完整体验。

呃......这就尴尬了......

1、这个法律的雏形来自教廷出现以前许多年的古埃及、古系列、希伯来的王权。

2、限制不能进入教堂执法的具体中世纪条文,来自世俗王权邓瓦罗莫尔慕第斯国王制定的《Molmutine Laws》和世俗王权肯特国王,和后来的世俗王权制定的《Common Laws》。

天后没显灵

香港有一座宋代天后古庙,出名灵验,尤其被很多岭南移民家庭尊崇。

为什么特别提宋代呢?因为林默是宋代的一个福建人。在宋代,遥远的香港就已经有了一座供奉她的庙,这在天后信仰体系里是很有地位的,也是世界最初几座天后庙之一。

在1950-1970之间,内地是三年自然灾害大饥荒、文革什么的,很多人吃不饱、无法为生,就逃难来香港。殖民地政府无法官方允许非法移民,可是有一种古怪政策,就是你有本事进到市区要求“补领身份证”,就会给你,不多过问。所以,当时出现大逃港现象,现在的香港人口按照不正规估计有起码30%是这些人和他们的后代(我个人认真研究过,我认为是50%以上),包括叶问的两个儿子、歌星罗文,和我的岳父丈母娘。

由于必须成功躲开进入市区才成功,从边境到郊外最危险,警察是会抓的,抓到就给你一顿饭然后押到边境和内地交收。在比较松的年代,由于广东全民皆逃,被抓送回国的下场从根本没事到坐牢几天不等,不是很严重。可是,在最严的年代,逃走时是被内地用枪扫射,不必审判,视为叛逃就地处决,而如果逃了过来被抓到押回去,可能会遭遇劳改甚至面临生命危险。

以上是背景。所以,大家就得从边境进入香港境内后,想办法越过重重罗网屏障不被发现而进入市区。

当年有很多人被发现、追逐至这座天后庙,就进庙躲起来。相传,有很多次,警察列队进入庙里,明明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可是就是看不到、找不到人,摸摸脑袋骂几句邪门就悻然收队离开。

反正,相传.......我很小就听过......这个天后庙就是特别保佑1950年代落难逃港的人。也因此,很多大逃港的人遇到过这样得显灵帮助,就这样躲过了,从此成为香港人落地生根安居乐业开枝散叶,现在自己和后代都常常去那个庙拜神谢恩。

以上是我和很多香港人从小听说的。一次我认识了一个退休公职人员,他当年就是负责在那一带抓非法移民的一个小队头目。他是个无神论者。我和他提起这个事,他反正退休了没所谓,就冷笑:靠!显灵个屁!大家也就是为了生存而已,无冤无仇,都是华人,我们也不过只是打工而已,你躲进庙,我们就配合假装看不到......天后显灵啊找不到啊在哪里啊.......然后收工回家操逼咯!

他的本意是想推翻迷信、怼我,可是我听后觉得,这真相一点都没有反高潮,其实,比起天后显灵,也许是更美好的一回事?

“完全不能溝通”??!那么我是在干嘛? https://t.co/tc2bdQrP4z

96天长的弥撒

这是我前面说过的:

荷兰有一条奇怪法律,禁止警察在教堂进行仪式期间进入执法。虽然这不直接是《教堂庇护法》,可是同历史根源。

在2018年,海牙有一个外来家庭签证过期,面临被出入境管理处驱逐离境。这个5人家庭是来源国的异见分子,回国就意味着坐牢甚至更危险的下场。

这个教堂知道了,就让他们在教堂内呆着,然后举行弥撒,本来一个小时的弥撒就是罗家英式地没完没了一直说一直说就是不结束,就这样,24小时不断拖拉,一个神父当然顶不住,结果欧洲累计近千位不同宗派的神父、牧师闻讯赶来帮忙值班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从2018.10.26到2019.1.30,拖了96天没停过。只要这家族在建筑里赖着死活就是不出来吃喝拉撒都在教堂内,只要弥撒还没结束,警察就没他们办法。

到了第96天,政府宣布特批家庭留下、不拘捕驱逐了,神父被一再保证后才结束了弥撒。

噢,刚才提到古怪英国法律,这里是另外一些:

其中的“玫瑰租”,大概两星期后就得交。这来自一个中世纪租地法律。

不是这样的,你说的情况存在,可是你的理论逻辑是有错的。

古代西方很多医院附属于教堂,没错。

古代附属教堂的医院可能也享受庇护权,但这是因为它属于教堂领地范围,而不因为它是医院身份。譬如说,如果我开一个奶茶店在教堂领地上,你逃入我的店就受保护,可是这是因为教堂庇护法,而不因为奶茶店也有庇护权。

还有,教堂复属医院是不是拥有庇护权,也是要看不同年代、国家个别情况的。某些年代和国家的法律是,只有教堂室内圣殿才有庇护权,甚至必须是祭坛或者某座位才有,也有另外一些,是教堂领地的户外范围都算,以碑石或者特定十字架为边界(如果没有这些地理标示,就以手触摸到叩门环并发出了声音为定义)。

我曾经申请成为《星际迷航》其中一战舰的军牧,课程都读到一半了,然后官方改了制度,由于《星际迷航》设定的时空没有宗教,所以不可能有军牧,所以取消整个星际军牧编制即时生效,当时全体本来军牧被下岗了,我也无法考试。